
1.奖励对象及条件
青年大学生在浦口区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内自主创业,在3年内成功孵化并出园,在浦口区创办实体,带动10人以上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孵化成功奖励。
2.奖励标准
5万元。
3.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街道、园区提出申请,街道、园区受理初审,区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至申报单位。
4.申报材料
(1)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完税凭证;
(3)《浦口区创业孵化成功奖励申请表》、《浦口区创业孵化成功带动就业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