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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0-78561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7-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浦口区消费促进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浦口区消费促进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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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浦口区消费促进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新消费工作落实,我局牵头起草了《浦口区消费促进扶持办法》,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根据会议安排,现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一、扶持办法拟定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持续推进“新消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我们根据《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基建新消费新产业新都市“四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浦委发〔202014号)精神,结合今年以来全区商贸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制定《浦口区消费促进扶持办法》。力争通过扶持办法的引导服务,进一步鼓励扶持限上企业发展,鼓励企业拓展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鼓励批零住餐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稳定消费增长;进一步推动全区战疫情、扩内需工作落实,推动社零指标在全市争先进位。

    二、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

    拟出台企业扶持办法四条。一是促进企业增加消费供给。重点对今年月度新增入统限上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额)或零售额给予梯度补贴,扩大限上企业规模,推动社零总额增长。二是引导企业拓展网络销售模式。重点对今年首次开展直播的在统企业、或今年月度新增入统限上企业和今年月度新增入统的MCN机构等,给予直播基础运营费等补贴扶持,引导发展消费新模式,助力企业拓展销售渠道。三是鼓励原在统重点限上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对原在统的限上企业,按照零售总额给予梯度扶持补贴,挖掘存量企业发展潜力,鼓励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四是扶持培育市场主体对今年新增入统限上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引导企业提升发展规模能级。上述扶持办法,拟初步试行一年,具体解释和兑现落实,由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全区“浦口区消费促进扶持办法”通过后,我们将积极做好扶持办法宣传,鼓励企业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协调街道园区做好企业发展服务,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办法兑现落实,推动“新消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推动社零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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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浦口区消费促进扶持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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