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头部2019
  • 网站支持IPv6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0-8035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8-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土地征收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南京市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目的

    我区现执行的《南京市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浦政规20175)是2017年依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政规字201712)制定的,与20191231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新发布的《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建征字2019490)不尽一致,急须对其进行修改,重新发布。

    二、制定《南京市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法律依据

    (一)制定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2、《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第318号令);

    3、《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建征字2019490

    三、制定《南京市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主要内容

    1、第一条:规定了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设备迁移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提前搬迁奖励及其他补助费的标准;

    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了非住宅房屋设备的拆除、安装、搬运和重置费用;

    3、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了非住宅房屋搬迁奖励费的标准;

    4、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了征收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的支付比例;

    5、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了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参照市办法进行补偿;

    6、第三条:规定了住改非认定标准及营业损失,同时规定了相关部门责任和义务。

    7、附则:施行时间和需要废止的文件。

    四、较原规定变更的重要内容

    将《南京市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浦政规20175)第一条第五款取消,变更为“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的签约搬迁奖励;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其申购征收安置房销售的价格依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在评估价10%以内优惠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的优惠幅度”。增加了提前搬迁交房奖励。其余条款未作变更。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

    浦口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