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0-13336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机构领导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12-1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李炜等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 ||
文 号: | 浦政〔2020〕21号 | 关 键 词: | 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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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炜等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炜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晓燕同志任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四玲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翔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慧星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龙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季学刚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万博同志任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招商人才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刘刚同志任南京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姜晓艳同志任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