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1-8941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9-0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浦口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证明事项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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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减证便民”,按照省、市部署,区司法局起草了《浦口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征求了全区有关单位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现对《浦口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等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浦口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主要明确了6项工作任务和4项工作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确定工作目标。通过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简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流程,实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工作目标。
(二)明确目录清单。《浦口区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涉及区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社保中心6个行政机关11项行政权力事项40个证明。针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证明事项,在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行政事项办理时率先推行并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清单管理、配套制度、分类核查、信用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方面任务分工。要求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照区级第一批清单落实相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并公示目录清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告知书和承诺书格式文本,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
(四)强化工作要求。一是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有序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二是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公众知晓度。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四是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等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