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2-2453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2-2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浦口区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松材线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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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口区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防治方案》起草背景
松材线虫病是全球森林生态系统中最具危险性、毁灭性的森林病害,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和破坏性,被全球50多个国家列为检疫性有害生物。因其致病性强,寄主发病速度快,危害严重且治理难度大,被称为“松树的癌症”。松树感病后最快40余天死亡,3到5年就可摧毁成片松林;松材线虫病主要危害马尾松、黑松、湿地松等松科中的绝大多数松属植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没有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时,浦口区松林面积近10万亩,目前除雪松外,松林面积只有近2万亩。为保护好我区的生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防治方案》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成员、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机构领导人员。
《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和防治目标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规划。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除治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松材线虫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防治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浦口区区域。
四、《防治方案》主要内容
《防治方案》共6个部分。
(一)基本情况
1.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2.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二)目标与任务
1.防治目标
2.防治任务
(三)疫情防治
1.防治区划
2.主要防治措施
(四)防控主体和效果考评
(五)经费预算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