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3-3213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浦口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 号: | 浦农发〔2023〕32号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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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2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将“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证照分离”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逐步提升法治能力,强化普法质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浦口区政务办要求,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在江苏政务网对外运行,同时窗口接入南京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内部流转办理考核。我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涉及行政许可39项、行政奖励24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3项及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52项,共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37个事项(含自贸区)。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704件,其中农药经营许可8件,农机许可464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65件,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7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3件,法定权限内的林木采伐审批9件,动物诊疗许可证3件,植物检疫42件,林业植物检疫3件。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改革。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我局积极落实“综合窗口”改革,2022年9月撤销专门窗口,统筹进驻“综合窗口”,将137项审批服务事项(含子项)委托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窗口进行收件,转交局行政审批科进行后台办理。同时根据《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梳理了六大类审批事项112项,列出清单,做到能减则减、应减尽减。将83件审批事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承诺件压缩审批时限80%以上,即办件最大可能做到当天审批,当天签字,当天发证。
三是强化平台应用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2年共计成功归集涉企数据134条,其中行政许可48条,行政处罚7条,行政抽查检查79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我局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6次,上级部门发布的双随机抽查检查1次,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6次,为营造良好的农业市场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我局认领监管事项31条,及时报送监管数据,完成监管行为数据全覆盖的任务。积极开展信用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2022年经过自查本部门制定的283份文件,没有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我局拟制了《浦口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局政策改革办已征求街道和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交由局行政审批科经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制定出台产业发展、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共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2件,均不具备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今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协调处理合同审查15次,法律业务咨询12次,参与文件审查4份并提出具体法律建议19条,参与行政诉讼7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重大项目等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另有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资格,我局现有3名公职律师参与文件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系统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文书质量。局系统大力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研究制定《浦口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不断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法定处罚的幅度内结合违法行为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围绕目标任务,坚持法治理念,狠抓农业安全生产作业,扎实开展农业执法、专项整治等活动。截至目前,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10起,罚款金额15万余元。1.长江禁捕成效显著。开展长江禁捕专项行动,清理各类违规网具203余具,打非治违震慑效果较为明显,立案查处涉渔类违法案件141;接受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5起,为公安部门出具涉渔涉刑案件材料认定17件。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结合重点时节、重点种植区域,开展草莓、豇豆、西甜瓜等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查种植户有无使用禁限用药品、生产记录完成情况,截至目前,下发责令整改23份,办理农产品质量案件15起。3.强化农机安全作业。督促全区28家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彻改问题隐患,严防各类农机事故发生,共办理农机处罚案件38件,检查农机合作社32家次、农业机械159台次。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与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市场监督执法大队签订协作共管协议。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辅助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我局21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并通过考试。将农业执法工作中涉及的常用7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按执法种类汇编成册,组织编印了一套《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以便于执法人员平时的系统学习。2022年7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功创建成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办结的行政案卷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其中1件禁止垂钓案件被评为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1件农药经营许可案卷被评为“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行政许可优秀案卷”。对重大复杂案件均按照要求提交领导办公会议集中讨论,2022年我局有1件农产品质量案卷由主要领导参与的办公会议讨论得出处罚意见。
二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了权力事项清单;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市区两级信息信用服务平台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以及行政指导相关信息;在全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检查内容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部分内容。
(六)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规范浦口区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调解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28号)文件,成立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纠纷调解等工作。
(七)深化“现代化新浦口”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一方面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春季护渔”等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另一方面建立跨区域协作共管机制,切实做好跨界水域联合治理,开展苏皖联合执法行动2次。二是不断加强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科学制定长江岸线湿地生态修复方案,落实湿地补水、植被恢复等湿地生态修复措施。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广泛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活动,坚持走村入户、进社区,以发放宣传册、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长江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三是多举措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综合执法监管,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出动执法检查81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674家次,查处农产品案件14个,监测不合格产品溯源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将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每月、落实到科室,确保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明晰、责任明确,为推进全年法治建设任务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认真执行各类法规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召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12次,专题听取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汇报,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率达100%。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系统内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重点领域监管,特别是资金拨付方面都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程序开展,邀请纪委参与监督,有效避免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积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相关工作信息。
(三)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主体梳理及公示工作。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学习、考试活动百余人次,举办系统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3次。11月份组织局系统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区级)初赛,选拔5名执法人员参加南京市复赛、决赛,其中1名执法人员获得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二等奖,1名执法人员获得三等奖,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的称号,大大提高全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四)强化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今年我局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感,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五)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参与行政诉讼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今年我局党政负责人出庭行政诉讼2件,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100%。
(六)完善学法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召开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提高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站位。成立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带头研究部署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精心编制《2022年法治工作计划安排表》,同时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完成普法计划。本年度在全局系统内部成功开展法治浦口建设宣传月活动和3次法治大讲堂活动,为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比较单一,还不能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单一,有待创新。需要积极拓展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进一步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
(二)存在不足的原因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比较单一。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仅成立1年,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结构还停留在本专业水平上,对农业其他领域的执法技能不能完全掌握,还不能胜任农林综合执法一岗多能的需要,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缺乏执法本领欠缺的恐慌感。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方法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缺乏创新性,没有较好的把握网络时代新特征,仍旧沿用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做法,显得陈旧、单一,有时还停留在广场宣传的表面轰动效应上,法治宣传工作没有深入田间地头、深入民心,缺乏针对性,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多元化法律需求,亟待结合网络时代新特征,积极拓展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开展形式新颖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审批改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全覆盖监管,强化全过程管理,落实精准化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充分运用“宁企通”惠企平台服务功能,优化惠企服务举措。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法制审查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辅助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政府事务的质效。
(三)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完善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体系,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执法人员轮训等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动植物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开展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权、农资打假、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水生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等专项治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健全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四)营造普法氛围,提升法治素养。持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利用“安全生产月”、“植物检疫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示范户培训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渔业、畜牧业、乡村振兴等各类普法宣传。注重发挥示范户和法治教育基地在农村普法和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统筹运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为农民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