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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3-68449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社会保险信息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23-08-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区社保中心积极推广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
    文  号:     关 键 词:    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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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社保中心积极推广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

    为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需求,有效减轻服务对象办理医保事项的时间、精力和经济负担,区社保中心切实提升医保经办便捷度,全面精简业务流程,大力推广线上办理渠道,推进多项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办理。

    一是门诊特定病种申请“不见面”。参保人员可直接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认定门特、门精等门诊特定病种,即可享受相关门诊病种医疗保险待遇。

    二是特药待遇申请“不见面”。免除患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特药待遇申请表,由医院医保办根据特药责任医师申请,办理特药待遇的准入登记和信息录入。

    三是异地就医办理“不见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等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直接刷卡结算。

    四是医保零星报销“不见面”。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等渠道,按要求提交上传医保报销所需凭证材料,经办机构网上预审通过后,患者将材料邮寄给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五是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审核“不见面”。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只需在市人社局网站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过网上审核、现场审核、部门协查、组织考试等环节全部合格后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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