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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3-104455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特殊人群服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浦口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3-10-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区司法局“三个融合”提升心理矫治质效
    文  号:     关 键 词:    心理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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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司法局“三个融合”提升心理矫治质效

    区司法局坚持以“三个融合”促进心理矫治品牌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矫治质效。

    一是将基本理论与矫正对象心理实际相融合。坚持“内建+外聘”的人才队伍建设模式,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20余人,打造6个心理矫治工作室,满足各类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需求。以犯罪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基本理论为依据,深入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心理及其成长过程,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状态测评、团体心理辅导、个案深度矫治等工作,在全区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的心理矫治活动42期,为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心理矫治服务。

    二是将集中矫治与个别矫治相融合。针对低风险类型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群体辅导,从剖析犯罪事实着手,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从内心自发认罪悔罪,端正矫正态度;注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多种公益活动,有效激发和挖掘社区矫正对象自身潜能。对有中等及较高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矫治,详细分析个案特点,制定个性化心理矫治方案,由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心理辅导师及矫正小组成员开展综合矫治,促其认罪悔罪、遵纪守法、积极改过自新。

    三是将日常监管与心理矫治相融合。坚持将心理矫治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在日常报到、教育学习、查访走访等过程中,通过观察法、访谈法、信息采集法和心理测试法等方式收集社区矫正对象的背景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个体的心理档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干预跟进。对有心理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已累计对1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持续的心理辅导,有效降低了整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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