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4-0891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重大建设项目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1-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我区“312国道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获评“南京市园林建设工程标准化文明工地”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标准化工地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我区“312国道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获评“南京市园林建设工程标准化文明工地”
312国道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区交通集团实施,该项目起于龙华立交,止于五华路,全长6千米,总整治面积达42万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将衔接江北大道、浦口大道、绕城公路、浦乌路的道路绿化。
区交通集团坚持“创市级文明,建精品工程”的建设目标,采取多项措施保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道路绿廊体系,对美化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网络。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最大程度地调动一线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有力解决了施工战线长、专业工程多、场地狭小,交叉施工多的实施难点,为项目安全高效建设打牢基础。
二是落实作业前安全交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区交通集团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制度,定期检查工作记录,并组织了多次专项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的理念深入每个一线作业人员。
三是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通过评选优秀班组、先进个人的方式,树立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通过这些措施,区交通集团实现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分解和细化,积极地推动了项目的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