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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4-08910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1-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我区“312国道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获评“南京市园林建设工程标准化文明工地”
    文  号:     关 键 词:    标准化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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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312国道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获评“南京市园林建设工程标准化文明工地”

         312国道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区交通集团实施,该项目起于龙华立交,止于五华路,全长6千米,总整治面积达42万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将衔接江北大道、浦口大道、绕城公路、浦乌路的道路绿化。

    区交通集团坚持创市级文明,建精品工程的建设目标,采取多项措施保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道路绿廊体系,对美化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网络。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最大程度地调动一线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有力解决了施工战线长、专业工程多、场地狭小,交叉施工多的实施难点,为项目安全高效建设打牢基础。

    二是落实作业前安全交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区交通集团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制度,定期检查工作记录,并组织了多次专项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的理念深入每个一线作业人员。

    三是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通过评选优秀班组、先进个人的方式,树立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通过这些措施,区交通集团实现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分解和细化,积极地推动了项目的建设发展。

    浦口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