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头部2019
  • 网站支持IPv6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4-14788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社会保险信息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2-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我区长期护理保险新增辅具服务
    文  号:     关 键 词:    长期护理保险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我区长期护理保险新增辅具服务

    为保障居家失能人员日常照护的基本生活必需服务,3月1日起,长期护理保险辅具服务将在全区实施,失能人群常用的电动护理床、手动护理床、手动轮椅车、静态防褥疮床垫、翻身器、体位垫共六类辅助器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失能等级评估后,符合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选择居家接受照护服务的,可根据自身需求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申请、经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确认可进行配置辅助器具的,享受辅具服务待遇。辅助器具产品按服务片区配备,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模块,或就近向承办机构服务柜台、定点辅具服务机构提出辅具服务申请。

    参保人员选择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目录内的辅具服务,按每个产品规定的支付标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承担85%,个人承担15%。一个自然年度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辅具服务费用最高限额为5000元,超出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进一步减轻了失能家庭照护负担。

    浦口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