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4-2423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就业创业政策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0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拟核批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就业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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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核批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3〕130号)有关要求,经申请人申报、人社部门审批,拟核批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期7个工作日(4月3日-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劳动大厦208办公室,联系电话:5815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