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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4-54834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特殊人群服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浦口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6-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区司法局四化同步推动心理矫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  号:     关 键 词:    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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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司法局四化同步推动心理矫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2022年以来,区司法局开展系统购买专业社会服务模式,按照“司法部门主导、社会组织实施、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思路,打造“阳光浦照、蝶变人生”心理矫治项目品牌。2年来,累计为130人进行200余次心理疏导,对7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家庭走访,105名一定风险型人员转为安全型,转变率达80.8%;21名较大风险型降低风险等级,转变率达72.4%。

    一是转变思维理念,推动心理矫治工作更加专业化。引入专业心理服务机构,2年来累计服务社矫对象735人次,推动心理矫治工作长期化、常态化进行。通过专业心理服务,引导社矫对象从心理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从源头上矫正自己的犯罪心理意识,转变错误或偏激的认知,解决各种心理问题,努力恢复自身的社会功能。

    二是区分阶段特征,推动心理矫治工作更加规范化。在入矫阶段,对社矫对象开展心理评估、风险等级分类,在此基础上,建立动态心理矫治档案,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在矫正中期,开展系列主题教育讲座、活动,实施个性化矫正方案。对一定风险型、较大风险型社矫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学习、心理咨询,帮助其平稳度过矫正期;加强动态监测,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干预,防患于未然。在解矫阶段,组织解矫前评估,与入矫评估结果进行对比,结合现实表现进行再犯罪的预测评估,得出结论。

    三是完善测评体系,推动心理矫治工作更加精准化。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心理矫治理论,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本土化创新,初步建立社矫对象心理评估体系,主要包括案件状况、当前心理状况、矫正态度及过程、现实状况4个方面。运用定性加定量的手段开展综合评估,将社矫对象分为安全型、一定风险型、较大风险型3类风险等级,并出具分析报告。近年来,共建立心理健康档案512份,其中,安全型382人(74.6%),一定风险型101人(19.7%),较大风险型29人(5.7%)。

    四是着眼个体差异,推动心理矫治工作更加有效化。针对安全型社矫对象,设置正常矫正目标,除正常参加教育活动外,强化其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积极表现。针对一定风险类社矫对象,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解决困难,从而使其步入良性循环。针对较大风险类社矫对象,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心理老师联合走访基础上,通过帮助解决现实困难、落实法律援助、持续心理辅导、增进家庭支持等方面综合施策进行矫正,并及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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