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4-6884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0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7期)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不合格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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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7期)
现将浦口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的不合格食品的相关单位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十二分公司(经营地址:浦口区龙华路1号江北虹悦城B1F-01号铺位)于2024年4月7日采购配送的土耳其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20袋,货值798元,违法所得144元,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人退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可能生产环节原料问题所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4元。
南京富世鼎江餐饮有限公司(江浦街道行知路8号南京国家农创园B一栋201)于2024年4月24日购进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3公斤。上述生姜已经全部被抽检单位购买用于抽检,没有剩余,销售给抽样单位的样品价格共计60元。故该案能查清的货值金额为57.6元,违法所得60元。未召回原因:已全部销售给抽样单位用于抽检,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可能种植环节中使用了农药,未充分降解所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南京市浦口区浦南道餐厅(江浦街道林公堤商业街)于2024年5月17日购进的生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6.3公斤。上述生姜除抽检用样品外,其余均作为单位菜品进行销售,总价格无法查清,销售给抽样单位的样品价格共计37.62元。故该案能查清的货值金额为26.33元,违法所得37.62元。未召回原因:餐饮环节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可能种植环节中使用了农药,未充分降解所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7.62元。
浦口区胡安才生鲜超市店(经营地址:江浦街道台南路10号02幢111室)于2024年6月11日购进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20公斤,货值360元,违法所得40元,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人退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可能种植环节中使用了农药未充分降解所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
南京晨晓曦果业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浦口区台南路10号02幢104、105室)于2024年6月10日购进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26公斤,货值234元,违法所得52元,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人退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可能种植环节中使用了农药未充分降解所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2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