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4-72844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整体运行情况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9-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国资办印发《浦口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保值增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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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办印发《浦口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全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家底”,加强资产动态管理,区国资办印发《浦口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园区、国有企业、村镇社区开展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摸清资产“家底”是加强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水平、增强收益能力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全面统筹、精心谋划、狠抓落实。
二是明确清查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起底、摸清家底,分类盘点、盘活利用,完善机制、科学监管”目标,确保清查范围全覆盖、价值核算全周期、盘活存量全利用、完善机制全监督,加快形成“资产清晰、权责明确、多元利用、保值增值”的资产监管利用新格局。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为积极有效落实清查工作,设立“区级统筹、专组推进、部门落实”的组织机制:由区国资办牵头组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设立5个专组:区财政局、国资办、规资分局、数据局和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然资源、数据资产和集体资产专组;特许经营资产由各主管部门落实;各部门单位搭建工作专班,落实专人牵头,高效组织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