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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4-75441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9-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4年09月27日浦口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内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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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9月27日浦口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城 西
    路 停
    车 场
    一 期
    地 块
    南 侧
    规 划
    道路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起于五华路,止于基隆路南 京
    地 铁
    资 源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司
    本项目规划道路西起现状五华路,之后向东延伸,与现状基隆路平交,规划道路规划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6m,设计时速为30km/h,路线全长约638.946m,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冲洗设施,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施工机械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手段;采取在施工场界处设置实心围挡措施,作为声屏障阻挡施工噪声的传播,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可直接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桥梁施工采取用薄壁钢围堰等方式施工。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周边民宿,生活污水通过周边民宿市政管网排放。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废来自废弃土石方(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桥梁桩基钻渣等。废弃土石方(含建筑垃圾)优先用于道路填土、周边项目用途、剩余不可回用运至可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桥梁桩基钻渣、沉淀池污泥运送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含油污泥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5)生态环境
    ①土地资源保护:施工活动要保证在项目范围内进行,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林草地的破坏。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临时堆土场等应集中安置。
    ②植物资源: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临时工程应进行整体部署,不得随意布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平整场地,复垦绿化。③动物资源保护: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加强路边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
    (2)噪声
    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如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道路,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加大监控力度,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
    (3)地表水
    一般路面径流采用边沟收集路面径流,集中排放至沿线水体,边沟截留了降水在路面和路基边坡上形成的径流。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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