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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4-75951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政策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9-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一次性创业补贴
    文  号:     关 键 词:    一次性创业补贴
    内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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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条件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

    4000元。

    3.申报流程

    采取线上办理方式。

    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区、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单位账户。

    浦口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