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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4-75923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政策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9-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文  号:     关 键 词:    吸纳就业补贴
    内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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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补贴标准

    1500元/人

    3.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纳税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至申报单位。

    4.申报材料

    (1)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4)《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纳税凭证。

    浦口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