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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4-76503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4-09-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江浦街道购档案室密集柜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供应商;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信用;采购;信用记录;承诺;采购项目;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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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浦街道购档案室密集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浦街道购档案室密集柜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10号审计1号楼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14930分(开标日期)(北京时间)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KRS-ZC-20240823HW

    1.2 项目名称:江浦街道购档案室密集柜

    1.3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预算金额)

    1.4最高限价:人民币22.00万元(最高限价金额)

    1.5采购需求:五联密集架及辅材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货物

    1.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独立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度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承诺,以及违反信用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在线打印)。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4 0930日至 20241012,每天上午 9:00 11:30,下午 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10号审计1号楼302室

    3.3 具体方式

    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年2月--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10号审计1号楼302室购买磋商文件。

    ②线上获取:请供应商提供: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年2月--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扫描件、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需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扫描件发送至1225509336@qq.com(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

    售价:1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14900分(接收标书截止日期)(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14930分(开标日期)(北京时间)

    4.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10号审计1号楼302室

    4.4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壹份正本、份副本);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响应公告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公告。

    6.2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3 开标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6.4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5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6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http://njcredit.nanjing.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西路5号

    联系方式:025 58537644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10号审计1号楼3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7327896151

    附件:

    江浦街道购档案室密集柜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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