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4-91319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4-11-2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浦口区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现场确认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资格报名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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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现场确认的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考办发〔2024〕2号)及南京市《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要求,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启动报名工作,现将浦口区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网上预报名成功后,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于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完成现场确认。
浦口辖区现场确认地点:浦口区天浦路28号1号楼705室。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查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评审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主治医师资格的,需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2024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5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6、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7、医疗机构需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8、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
首次报考人员应提供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应提供三方合同;
9、2024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注:审核确认通过后,原件当场返还(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需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如有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三、其他事项
1.依据相关政策,用人单位及个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有违规问题的将依据相关政策处理;
2.报考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