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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4-91319主题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4-11-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浦口区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现场确认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资格报名考试
    内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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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口区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现场确认的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考办发〔2024〕2号)及南京市《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要求,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启动报名工作,将浦口区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网上预报名成功后,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20241127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完成现场确认。

    浦口辖区现场确认地点浦口区天浦路281号楼705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查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评审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主治医师资格的,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2024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5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6、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7医疗机构需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8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

    首次报考人员应提供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应提供三方合同;

    92024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注:审核确认通过后原件当场返还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需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如有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其他事项

    1.依据相关政策,用人单位及个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有违规问题的将依据相关政策处理;

    2.报考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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