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0635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培训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食用农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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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培训
为严格落实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定》有关要求,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水平,1月8日下午,浦口区市场监管局邀请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品快检验证评价中心主任,聚焦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开展集中培训。
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81号)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供了遵循。此次培训从食品安全现状切入,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场所布局与设施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以现实案例剖析作为法规条款解读的落脚点,用监管案例讲透法规要求,以共性问题提醒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把法规标准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讲明白、讲透彻,并在最后对食品安全监管“智能化”“全链条”“社会共治”的未来发展趋势作了进一步探讨延伸。
参会人员在理论讲解结束后就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专家进行咨询互动,并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有了更深入细化的理解,对如何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和规范经营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
下一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目标和问题导向,督促农贸市场、农产品生鲜超市、平价店等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打好食品安全监管服务“组合拳”,全力守牢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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