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07816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5-02-1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浦口区卫健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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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卫健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行政职能
1. 强化政府依法履职。坚持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对卫健委现有238项行政处罚和6项行政强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推动高效履职尽责。按照“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对市委托的1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许可事项进行认领确认并开展审批,2024年以来,共对区级发证医疗机构发放5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换证或变更)许可,依法全面履行卫生健康部门职能。
2. 坚持精准高效监督。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数9项,抽取联合检查对象数105户,任务完成率达100%。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信用监管,实施医师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制度,继续落实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制度。推进多元化监管,持续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监管。2024年共督促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系统自查6轮987户次,保证依法执业自查的常态化开展和全范围覆盖。
(二)协调优化制规质效
3.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上级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抓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落实备案工作,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集中清理。年内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公平竞争政策措施集中审查2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持证率为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压实行政执法责任,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社会热点、百姓关心的领域,开展生活饮用水、中高考卫生监督、医疗美容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日常监督、双随机和综合执法联合检查等,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截至12月31日,行政处罚立案42件,其中简易处罚程序案32件,一般程序案10件,已全部结案,共计收缴罚没款5.9301万元(其中罚款5.86万元,没收款0.0701万元)。2024年,宁浦卫医罚〔2024〕2号执法案卷获区级优秀执法案卷。
5. 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向街道有效延伸,在公共场所、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同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48次,其中公共场所12次、医疗机构25次、职业卫生11次,夯实监管责任。注重线索移交,对于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街道综合执法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移交线索54条,其中公共场所26条、医疗卫生5条、职业卫生23条,增强综合监管能力。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6.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实施后评价等相关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7. 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2024年我委共收到有关卫生健康事业的建议和提案共3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4件(主办10件,会办4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主办10件、协办6件),办理完成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8.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深化公开服务质效,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浦口发布”“健康浦口”及时推送报道部门工作动态。报送总结和建议类信息40余篇,区采“区卫健委强化浦口特色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等信息30余篇。
(五)排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9. 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基层应急小分队建设工作的通知》(宁卫办综合〔2024〕1号),成立浦口区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和医疗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由人民医院、中医院和疾控中心分别负责,定期组织小分队队员开展培训和演练。2024年以来,联合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浦口马拉松、中高考、老山越野赛和省环保督察等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累计开展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41场次,出动医疗保障人员377人次,派出救护车55车次。
(六)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10. 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纠纷处理调解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印发《卫健系统督查督办事项办理工作规范》,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强化交办提醒,编发重点提示单5期。深入开展“集中走访日(周)”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居民、高层次人才、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基层单位、重点项目、企业等对象229个,发现解决问题61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委共受理“12345”工单1883件,综合满意率99%;办理信访件30件(现场接访10件),回复率100%。
(七)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1.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委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向委主要负责人报告,相关重大事项和重要文件提请委党委会、办公会审议,发挥党组织在法治政府建设中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委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委综合监督科专人具体负责,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卫生健康事业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卫生健康其他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把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二)全面落实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区卫健委与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络,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律支持作用。区内两家三级医院专门聘请法律顾问,委机关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截至12月31日,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卫健系统提供书面相关工作法律意见书36份。
(三)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卫健系统部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4年以来,先后举办卫健委党委书记上专题纪律党课、浦口区卫健系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组织参加浦口区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浦口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2024年浦口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活动、“检察护履职 清风启新程”检察巡讲进机关活动、浦口区2024年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宣传工作、“法治‘浦’新篇+光影传力量”主题摄影及短视频征集评选等。积极营造人人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制定《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试行)》及《浦口区卫生健康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全面提高卫健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集体学法7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高。
(二)存在不足的原因。一是学法用法主动性不强,需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关注点,分类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提高普法效果。二是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教育形式单一,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形式,提高普法实效。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切实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我区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智慧监管执法。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既有成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推进智慧监管执法,研究优化推动“互联网+”监管的手段和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督平台,用“数字监管”助力卫生监督巡查,由传统人力监管向高效智治转变,及时高效发现问题,精准开展专项执法,以智慧监管赋能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多元化模式。持续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监管,实施医师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制度和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定期将信息推送至区数据局,在审批、校验时落实相应的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赋权、审批、监管与执法衔接、理顺区级层面与街道层面关系等难点问题上持续攻坚,全面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地落实,凝聚执法合力。
(四)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针对“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存在的薄弱环节,配强普法队伍,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适当经费投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