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1342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组配分类: | 药品化妆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对浦口区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开展异地交叉互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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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对浦口区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开展异地交叉互查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管,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对浦口区个体诊所、零售药店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交叉互查。
在个体诊所,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冷藏药品、急救药品、注射液及医保高值药品各一个品种,围绕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采购渠道、储存养护、规范执业四个方面,重点查看是否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使用等质量管理制度;购进药品时是否核实供货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是否索取、留存相关票据清单;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按药品属性和类别分类储存药品,是否采取控温、避光、通风等养护管理措施;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文件、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零售药店,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中药饮片、处方药等三个品种,围绕经营许可、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购销、处方药销售及药品网络销售、人员资质和设施条件五个方面,重点查看零售药店是否建立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对药品购、销、存实行计算机管理,做到每个环节票、证、货、款相符等;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药“秒开”销售、销售《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线上线下不一致等情形。
此次交叉互查共检查零售药店1家,个体诊所1家,总体检查情况良好。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药品未能及时提供随货同行单、药品与非药品混放、温湿度记录不齐全等问题,已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检查结束后,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采取发布风险提示函等手段指导、督促辖区内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措施,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下一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交叉互查为契机,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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