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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5-14535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3-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5年3月5日浦口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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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5日浦口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塑胶跑道颗粒及预制型跑道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南京市浦口区桥林工业园兰花路11号南京飞能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南京新萌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开炼机、全自动配料机、密炼机、烘道、钙粉筒仓、挤出机、上辅机、机器人手臂等,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进行车间平面布局调整,改造后全厂产能为EPDM彩色颗粒10000t/a,预制型跑道160万平方米/年1、废气:
    本项目废气有配料粉尘、投料粉尘、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压延废气、烘干废气、燃气废气、风冷废气、挤出废气、加温废气。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道燃气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企业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燃气锅炉排水、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树脂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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