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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5-41088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6-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5年6月18日浦口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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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18日浦口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产12万吨货架生产线技改项目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工业园桥北路8号南京大博金货架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汇泽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为了提高货架产品质量,计划将现有喷砂工艺改为脱脂、硅烷化和清洗工序,利用现有生产车间二闲置区域安装脱脂、硅烷化等生产设备,其他生产工艺不变,技改后企业12万t货架产能不变。(1)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脱脂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水质简单,经过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脂清洗线,不外排,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NH3、H2S和臭气浓度,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经过污水站加盖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为脱脂废液、脱脂槽渣、封闭废液、封闭槽渣、废包装桶、废包材、污泥、废滤芯、废超滤膜、废RO膜、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废包材属于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或利用;本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污水站泵、风机等,噪声源强为70~80dB(A)。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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