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4168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决定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决定书 | ||
文 号: | 宁浦人社监列决字(2025)26号 | 关 键 词: | ;农民工工资;惩戒对象名单;社会保障;南京市浦口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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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决定书
用人单位: 南京奥维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1T69P87B
住所: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浦滨路320号科创1号大厦B座20层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鲍文晨阳
身份证号码:6201**********0013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拒不支付李月、王峰峰、张敏、王欣悦等4名农民工2023年12月份至2025年3月份的共计:230380.24元(农民工工资明细见附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25年05月16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宁浦人社监列告字〔2025]26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法人代表鲍文晨阳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8年6月16日。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部门: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中圣北街2号
联系人及电话:脱建勇 025-58182152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