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4374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信息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6-3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社保中心畅通医保购药“双通道”服务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双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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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保中心畅通医保购药“双通道”服务
为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解决部分药品“进院难、价格高”的问题,区社保中心积极推进医保购药“双通道”工作,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
双通道药品是指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纳入目录,且患者可经由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两类渠道购买并享受医保报销的药品。参保患者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经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责任医生确诊,符合双通道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在医院医保办申请办理双通道待遇,经南京市医保双通道药品管理系统登记准入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双通道零售药店购药。
针对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可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上传医生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的“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相关确诊材料等办理线上申请。区社保中心将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双通道药品申请材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准入手续,让参保患者购药更方便、用药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