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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5-46810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体裁分类:    议案
    发布机构:    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7-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对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关 键 词:    人大建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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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0号建议的答复

    朱远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野猪泛滥成灾的对策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浦口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和全面梳理总结后,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呈现恢复性增长,特别是野猪数量增长最为迅猛,其栖息地和活动范围仍在不断扩大,每到夏秋季节,野猪成群结队毁坏庄稼和农林作物,甚至出现了野猪进城进村入户等情况,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对此,我单位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种群监测、预防宣教、保险补偿和种群调控等措施开展野猪危害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减少野猪危害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持续开展种群监测。2022年以来,我单位委托江苏省林科院开展重点区域野猪种群监测工作,选取老山林场、杜仲林场内,植被保存较为完好、人为活动较少、野生动物频繁活动的区域布设了45台野生动物监测红外相机开展野猪监测调查。通过连续调查监测,2023年老山林场等重点区域野猪种群密度为10.14~15.04只/平方千米,均值12.59只/平方千米,估算种群数量约659~978只,均值819只,远超南方丘陵地带野猪种群密度2只/平方千米的国家控制标准,且种群数量逐年递增,迫切需要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通过近两年的持续监测,截至目前我区野猪种群密度为8.37只/平方千米,野猪种群密度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野猪频繁出没的景点、学校、单位以及野猪频繁致害地区,我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册、播报语音提示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周边民众对野猪危害及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加深群众对紧急状况下安全避险知识的了解,避免盲目行为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安全隐患。累计组织专题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设置警示标牌86个,投入语音播报设施95个,基本做到重点致害区域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是推进野猪种群调控。自2023年10月以来,我局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采取笼捕、围栏诱捕、猎犬围捕等方式持续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引入11支野猪种群调控队伍,猎捕队员50余人,投入诱捕笼45套、诱捕围栏6套、猎犬180余只,基本上做到了全区域覆盖。截至目前,累计调控猎捕野猪398头,有效降低了种群数量。

    四是推动实施致害补偿。2022年,我单位与保险机构合作,在全省率先推出野生动物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将境内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保险范围。2022年度投保20万元,年度累计责任限额5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人身伤害45万元,财产损失5万元。2022年度保期内,共处理野生动物肇事案件60起,理赔金额41.1万元。2023年度,投保40万元,共处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报案91起,理赔金额45.2万元。2024年度,投保40万元,共处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140起,理赔金额69.72万元。从服务成果来看,野生动物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赔付,体现了保险资金使用的杠杆效应,实现了野生动物致害损失由政府和保险公司“买单”的初衷,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5年我单位继续为全区群众投保40万元,对野生动物致害进行补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综上,您提出的建议,与我单位当前开展的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向一致。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加大野生动物致害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统筹协调公安等部门做好野猪伤害的应急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野猪等野生动物对群众的危害,全力推动野猪种群调控工作纵深开展,引导群众主动做好野猪致害防范,着力降低野猪致害事件发生率,最大程度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


    浦口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