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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42386635/2025-47933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7-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5年7月11日浦口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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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11日浦口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木塑制品扩建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工业园区桥北路8-18号南京金陵华天天文仪器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正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华天天文仪器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利用南京市浦口区石桥工业园区高金路以东、纬二路以南地块,建设木塑制品扩建,计划建设23000平方米,新增固定资产2000万,新增10条木塑复合挤出生产线,购置混料机、全自动造粒机、木塑挤出成型机、配套模具等生产设备180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木塑制品20000吨的生产能力。(1)废气
    本项目投料混合、后处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挤压成型工序、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浓度较小,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后期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流;项目运行后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水、初期雨水,经厂内小型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降尘、喷洒及生产车间喷雾降尘等,不外排,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设备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墙体隔声等。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或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固废于危废暂存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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