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4952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组配分类: | 招生招考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5年南京市浦口区第二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告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浦口区;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委托书;委托人;名册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关于2025年南京市浦口区第二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告示
经南京市浦口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91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同意认定19人幼儿园教师资格;同意认定48人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24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可以在附件1下载《2025年南京市浦口区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名册》查询其认定结果。申请人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请及时在中国教师网(www.jszg.edu.cn)报名系统里补充学历信息,对未能补充的,届时会取消其教师资格证书查询服务。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周三)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合格学历)原件集中领取证书。领证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地址:行知路5号)。领证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教师资格证书代领个人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的身份证、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咨询电话:025-58182729,服务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领证人员领取材料后,《教师资格证书》本人留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本人交给相关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
附件1:2025年南京市浦口区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名册.xlsx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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