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5822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药品化妆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浦口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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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近期,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此次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结合浦口区监管实际明确行动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重点关注药品零售企业,以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照规定渠道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等行为为重点,压实各相关方主体责任,切实消除药品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发送《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风险提示》《对老年药品、保健品经营者的提醒告诫书》等,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加强对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0家次,其中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针对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完毕,形成闭环管理。
下一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加强与公安、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通报、风险会商、联合办案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