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6037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河道整治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2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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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全区二十五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于江浦街道、永宁街道、汤泉街道、星甸街道、桥林街道和老山林场共6个街场。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若因政策、客观条件变化等因素对结果进行动态调整的,调整结果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