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7525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11-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浦政发〔2025〕73号 | 关 键 词: | 统计;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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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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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25〕12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普查总体安排
本次农业普查,对于全面摸清新时代全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三农”新情况新变化新面貌新成效,为科学制定我区“三农”政策,建设农业强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信息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普查的对象: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涉农街道办事处。
(二)普查的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的时点和时期: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
本次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街道(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筹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扛牢普查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抓好普查机构组建。区政府设立浦口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区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和网信办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参与普查组织协调工作。
各街道(场)要把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列为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设立专门的普查机构,切实组织好辖区内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尽早选配和落实业务骨干,确保足够的人员力量。要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优先考虑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熟悉本地情况、掌握手机操作的“两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街两级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要做好普查“两员”经费保障,对所聘“两员”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各级普查机构要规范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整合各类媒体资源、有关服务平台等各类渠道,以贴近“三农”、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全方位做好关于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的宣传,着力提高农业普查社会知晓度,提升调查对象配合度,营造良好普查氛围。
三、严格落实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各街道(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普查对象要依法、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二)创新普查模式。要充分运用“普查+抽样+遥感”的普查方法,推广使用“联网直报+手持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要统筹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普查人员专业能力。要广泛运用行政记录,将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和开发利用贯穿普查全过程,共享普查成果,为科学制定区“三农”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将数据质量控制贯穿普查工作始终。要建立严格的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开展数据质量自查、抽查与核验,加强与历史数据、部门行政数据等资料交叉比对和分析评估,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
附件:浦口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浦口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马 丽 副区长
副 组 长: 张晓宇 区统计局局长
张守兵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华蓉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丽媛 区发改委副主任
王礼晓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张 勇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建刚 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磊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志勇 区人社局副局长
叶兆志 区委农办副主任
徐正友 区水务局副局长
鲁宇天 区文旅局副局长
毛如虎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李冬梅 规划资源分局副局长
杨 娟 江苏省统计局浦口调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张晓宇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发生调整的,由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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