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79683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组配分类: | 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浦口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11-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区财政局加强老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住房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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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加强老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近年来,区财政局根据我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以及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持续稳妥推进老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2025年,为了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区财政局从三方面入手,持续做好老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补贴政策,持续推进制度改革。根据相关文件内容,1998年11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简称老职工。老职工住房补贴发放范围为区本级党政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含企事业离退休干部)的无房和住房面积不达标的职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老职工住房补贴由购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组成,各单位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标准的职工可发放购房补贴,有条件的单位可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标准的职工发放工龄补贴。
二是明确补贴负担渠道,积极筹措资金来源。我区发放住房补贴工作实行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区房改办复核,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监督的制度。区财政局根据区房改办提供的纸质审核资料,对申报补贴的单位性质进行归类整理,并按照各申报单位的预算资金负担渠道,积极筹措补贴资金。
三是优化补贴拨付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各单位资金负担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区财政局优化老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拨付流程,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依托江苏省预算一体化系统对老职工住房补贴进行管理,进一步缩短拨付时间,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截至目前,2025年我区已顺利发放老职工住房补贴2687435.18元,惠及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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