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42386635/2025-8137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12-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评估;公示;地价;地价标准;公众意见;征地区片;调整;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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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本执行标准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公告,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事项概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订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拟对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重新公布。本次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重新公布结果的工作对象为浦口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用地,工作范围为涉及上述工作对象的所有行政村及社区。在考虑当前征地政策、群众诉求及用地成本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征地区片一级综合地价由原10.35万元/亩调整为10.65万元/亩,区片二级综合地价由8.205万元/亩调整为8.505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由3.2万元/亩调整为3.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保持10.01万元/人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将按程序报批后重新公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流程
1、责任主体单位委托评估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评估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相关文件,进行决策风险分析,初步识别决策区域的风险因素,确定评估工作主要内容,并将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评估单位通过广泛征求该政策所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论证,针对识别的社会风险因素,逐条提出具体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4、评估单位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备案工作。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责任单位或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决策事项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单位
评估主体: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25-58886935
六、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单位
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22号艺树家工场18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4732817
电子邮箱:32710523@qq.com
七、公示周期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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