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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4-08-19 16:09 来源: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浦事招公告〔2024〕6号)相关规定,现将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8月21日(14:00—18:00)。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8月22日17:00,截止后不再进行递补。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组织部门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提交网上下载填写的《南京市浦口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5件,重点应提交报考岗位要求骨干称号、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三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以上材料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复审材料不全的,不真实的,不予审核。若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格复审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委托他人需准备好《委托书》(附件2)。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真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委托书.docx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浦口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