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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3-01-10 10:41 来源: 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第一条 根据《南京市老山景区保护条例》、省委编办《关于设立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苏编办复〔202088号)、市委编委《关于设立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的批复》(宁编复〔202016号)和区委编委《关于明确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浦编字〔20204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为南京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浦口区管理,机构规格为市副局级。

    第三条 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南京市老山景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授予的权限,统一领导和管理老山景区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南京市老山景区保护条例》,统筹老山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依照老山景区范围设立永久性界桩或者其他边界标志,做好老山景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老山景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规划等,协调处理保护开发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毗邻街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意见征询答复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调整辖区社会经济结构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做好相关的衔接配套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招商引资、投融资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及运作。

    (七)负责老山景区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组织相关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类保护措施,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

    (八)负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景区内从事禁止建设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时征询意见的答复工作。

    (九)负责老山景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监督和检查。

    (十)负责建立健全老山景区和毗邻林地的防火制度,统筹各相关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制。

    (十一)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防汛、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辖区法治宣传、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 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违反《南京市老景区保护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 南京市浦口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老山景区内涉及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3. 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机构老山中队负责辖区内或指定区域内(区城管执法大队指定)受委托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工作。

    第四条 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内部行政、建章立制、考核、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后勤、会议、印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反腐倡廉、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25-52234261。

    (二)规划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老山景区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特色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景区内从事禁止建设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时征询意见的答复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经营性及产业用地的储备、出让工作;负责入区企业项目城市设计及方案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项目、货物和服务的招标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征收、拆迁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救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25-58857106。

    (三)旅游发展部(执法检查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老山景区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负责旅游文化资源挖掘、形象宣传和品牌打造;负责辖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等级评定申报和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项目招商、企业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事务、综合治理和信访事项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防疫工作;负责依据《南京市老山景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对老山景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25-58858406。

    (四)财政和资产管理部。负责财务核算、预决算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税源管理工作;负责投融资管理工作;负责总体资金运行和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投资运营;负责管办所属控、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及股权代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离任、经济行为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25-58602261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第五条 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办公室主任1名(市副局级)、副主任3名(正处级);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部长4名(正处级),副部长4名(副处级)。

    第六条 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南京市市设权力清单》规定执行,在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第八条 本规定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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