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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日期:2022-11-02 15:40 来源: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区公安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

    4.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预防、打击恐怖活动。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承办全区强制戒毒审查批准工作;负责区看守所的建设和管理;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

    7.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9.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来我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及其他重要警卫任务的组织协调。

    11.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等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区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专项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浦口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