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协调处理开发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负责区域内的土地及其自然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做好相关的衔接配套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和治理。
(四)研究制定开发区有关优惠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对接协调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检查、监督资金到位和项目建设情况。
(五)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制定和调整开发区内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开发区内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与运作。
(八)负责编制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开发区内的市政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负责开发区内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统战群团等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6个机构。
(一)党政综合部。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审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统战群团以及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工作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拟订工作;负责宣传、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日常政务工作,承担各类会议的会务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保卫、办公自动化、物管、行政后勤等工作。联系电话:025-69676836
(二)资产管理部。负责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与运作;负责融资信贷工作;负责企业土地出让金的核算及管理;负责入园企业享有相关优惠政策的审核审批;负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的组织收缴工作;制定有关财政税收实施办法,负责入园企业税收统计工作;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5-68575222
(三)规划建设部。负责园区控规及城市设计的编制、调整和审查报批;负责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报批等工作;负责入园项目环评预审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经营性用地的储备、出让招拍挂工作;负责办理项目规划初审意见、规划设计要点及用地红线;负责办理项目总平面方案的审定、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验收;负责园区项目建设管理的统筹协调,包括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等各项工作。联系电话:025-68558236
(四)产业政策部。负责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和整体布局,制定整体招商工作计划,布置安排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负责园区经济运行态势监测,做好园区经济运行的统计、分析工作,牵头开展各项经济指标的分解、衔接、督查工作;负责经济、科技、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宣传落实工作;负责推进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实施各类专项科技计划的遴选、申报、审核及管理;负责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各类科技人才项目的培育(引进)。联系电话:025-69671303
(五)营商环境部。积极承接市、区赋权权限,规范行使行政审批权;负责办理或者代办项目前期报件手续;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全力推进重点产业项目进度;负责做好建成投产运营的企业服务工作,做好企业劳动用工、培训服务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建成投产运营企业的区域性金融风险事件的排查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25-56670286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园区各相关部门、建筑工地、载体平台和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等工作;承担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25-6855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