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数据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政务服务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政务服务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推进数字南京、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
(二)牵头拟订全区数据、政务服务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四)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负责落实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工作,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五)统筹推进数字社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六)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指导推进全区政务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和应用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集约利用和绩效评估。
(七)组织拟订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科技攻关。
(八)在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等相关职责中,履行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制度、管理措施、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同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九)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组织、协调、督办全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组织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并负责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负责进驻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十一)负责相对集中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职责,以及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对审批行为和审批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名义行使行政审批职责及相关工作。负责审批机制创新,完善与区级其他部门及上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办法和协调配合机制,优化审批流程,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
(十二)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工作,制定和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和发展。
(十三)负责区“ 12345”政务热线的管理、协调、督办和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政风热线”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数据局要全面落实数据发展管理职责,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为重点,落实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推动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和利用,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加强数据要素资源全口径、全链条、全流程管理,着力将数据要素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划建设和双向融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聚焦数据发展战略前沿,构筑竞争新优势。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群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文稿、文电、会务、机要、新闻宣传、档案、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行政后勤、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群团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联系电话:025-69659206。
(二)规划和政策法规科。组织实施数字南京、智慧城市规划,牵头组织编制全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社会发展规划、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负责起草数据、政务服务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综治平安等工作。联系电话:025-69659086。
(三)数据资源科。承担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推进国家、行业及地方数据管理相关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相关标准规范的监督实施;落实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推进全区政务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联系电话:025-69659020。
(四)数字经济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协助编制全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对数据交易场所建设运营相关工作开展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制度,协调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承担对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实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管理,牵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联系电话:025-69659336。
(五)数字政府科。协助编制并实施全区数字社会发展规划、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同推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数字生活智能化;牵头拟订区级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推进数字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双向融合,提升行政效能。联系电话:025-69659135。
(六)数据安全和基础设施科。统筹全区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政务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的组织推进及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数据安全制度、管理措施、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安全审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易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牵头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统筹组织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字化发展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联系电话:025-69659168。
(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科(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承担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承担全区审批服务协调推进工作;推进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承担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政务服务绩效考评、效能督查、投诉处置工作;指导街道、园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管理及监督考核;承担区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和工作人员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联系电话:025-69659007。
(八)市场准入准营审批科。承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中市场监管、商务、财政、宣传、人社、卫健、文旅、体育等方面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内资企业、特种设备、人力资源机构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与相应上级业务部门、区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涉及相对集中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建设和管理。联系电话:025-69659146。
(九)投资建设审批科。承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中发改(人防)、工信、城建、城管、水务等方面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工作;负责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筑工程施工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与相应上级业务部门、区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等工作;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的综合协调、代办和督办工作。联系电话:025-69659009。
(十)政务热线管理科。承担区政务热线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务热线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政务热线诉求办理的综合协调、核查和督办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不满意诉求的分析研判和再办理工作;负责政务热线相关业务培训、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工作;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管理、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及绩效考评等工作。承担“政风热线”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25-5820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