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南京市浦口区2023-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协议供货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2023-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协议供货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YC2023-GK34210
二、采购需求:
按(宁教办【2015】4号)文件中第六条“采购招标”之第三点:“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本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工作”的要求,需开展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工作,以确定南京市浦口区2023-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5年大宗食材协议供货供应商。目前全区现有学校食堂73个,其中中职学校2个,普中15个,小学14个,特校1个,幼儿园41个,采购粮油、冷鲜肉、冷冻制品、冷冻家禽、豆制品、蔬菜、食品调味料采购,具体学校数量按实计算,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简要说明: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系统今年约有73所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采购。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小学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号)、《南京市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控制规范》(宁教财【2018】47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我区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落实省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把学校涉及师生生活的服务工作,作为建设惠民工程、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的指示。按(宁教办【2015】4号)文件中第六条“采购招标”之第三点:“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本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企业采购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本次集中采购确定大宗食材配送单位。本项目一共七个标段,分别为: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视年底对供应商的年度考核情况最终决定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一次。(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在食堂管理、食品安全方面有新文件发布,采购方将依据新的文件提前终止或适当顺延本合同的执行期。)食材配送的提供时间由采购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本次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范围采取“一次采购二次选择”的方式,由采购人来确定供货单位,不对服务期内采购金额做出承诺,按实结算。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基本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参与分包一粮油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代理产品及品牌在我区代理授权材料(内容包括:授权书、合同、所生产产品清单明细等,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2参与分包二冷鲜肉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参与本次活动前3个月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前3个月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所代理产品及品牌在我区代理授权材料(内容包括:授权书、合同、所生产产品清单明细等,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3参与分包三冷冻制品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冷冻家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代理冷冻家禽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代理产品及品牌在我区代理授权材料(内容包括:授权书、合同、所生产产品清单明细等,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4参与分包四冷冻家禽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冷冻家禽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所代理冷冻家禽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代理产品及品牌在我区代理授权材料(内容包括:授权书、合同、所生产产品清单明细等,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5参与分包五豆制品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代理产品及品牌在我区代理授权材料(内容包括:授权书、合同、所生产产品清单明细等,生产产品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清单内容);
1.6参与分包六蔬菜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供应商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7参与分包七食品调味料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经销商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生产产品清单明细,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8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①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围候选人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②自2020年7月起,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围供应商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①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②“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④“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时,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盖章)至浦口区江苏可成科技园南园西北门4楼(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兰花路)(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售价:
(1)600元/标段,售后不退;(现金报名,投标人请准备好现金);
(2)样品参展费用600元整,购买文件时交纳。(现金)
(3)发售地点:浦口区江苏可成科技园南园西北门4楼(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兰花路)
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六、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纸质文件现场提交,浦口区江苏可成科技园南园西北门4楼(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兰花路)
七、样品接受信息
本项目展览要求兼顾安全性和评审需求,各参展商限N(报名标段数)+1人进场,展位面积(约2平方米/位)。展览内容以公司宣传彩页资料(50-100份左右)为主,展示企业的简易支撑展板不大于1*2米,其他实物样品的种类、数量(单品不超过1000g),各家供应商根据展位面积综合考量摆放,现场不得使用需要接电的设备,不得加工食物或展示加工好的食物,不得赠送赠品,不得发放环保袋,不得拉横幅等。所有参加供应商需无偿提供参展样品,宣传彩页中图片须为日常实物图片,彩页将作为中标后的抽查依据及佐证材料,供应商须对宣传彩页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内容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
撤展时供应商带走所有展品,现场须恢复原样。
样品接收地点:另行通知
样品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08月22日08:00(北京时间)
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8:30(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72977276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5份; 电子文件(word格式,U盘)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按拟投标的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不论中标后一律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若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九、公示媒体:
网址1: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pkqrmzf/)
网址2: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
十、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72977276
采购人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88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