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星光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13201117ZX00289)主动申请终止办学。经我局审查,其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22日作出决定,准予其终止办学。
自2025年7月22日起,南京星光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13201117ZX00289)正式作废。该公司不得再以原名称或名义从事任何教育培训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