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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变更】浦口区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现场确认公告
    日期:2025-12-02 14:00 来源: 浦口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关于转发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考办发〔20252号)及南京市卫健委职称办相关要求,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启动报名工作,将浦口区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网上预报名成功后,打印《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请于2025123日至12月17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完成现场确认

    浦口辖区医疗机构人员现场确认地点:3-8日在浦口区天浦路281号楼705室;9日-17日变更至浦口区象山路4号7楼725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 《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 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查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4.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评审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 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主治医师资格的,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2025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6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6. 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7. 医疗机构需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8. 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

    首次报考人员应提供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应提供三方合同;医院通过租赁方式聘用的护士,报名时须提供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

    9. 2025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注:确认通过后,原件当场返还(学历/学位、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需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如有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其他事项

    1. 依据相关政策,用人单位及个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有违规问题的将依据相关政策处理;

    2. 报考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doc

    浦口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