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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化妆品年报需在3月31日前完成
    日期:2025-02-28 17:35 来源: 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

    1. 年报时间

    提交年报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 逾期未报的后果

    逾期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产品,监管部门将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监管部门取消备案的产品自取消备案之日起不得上市销售、进口,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产品的,监管部门将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3. 需要年报的产品

    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包括国产普通化妆品和进口普通化妆品),需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年度报告。请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进行填报: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

    4. 年报主要内容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的生产、进口概况,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

    ☑产品符合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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