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处罚(强制)依据 | 行使层级 | 备注 |
道路客运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存在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且客车未经擅自改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5. 车辆是否取得道路运输证,且不存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情形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人员管理 | 6.是否聘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参加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车辆技术管理 | 7.车辆是否按要求进行维护、检测,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动态监控 | 8.是否足额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 100 辆车设 1 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 2人)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且监控平台接入联网联控系统,并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10.对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中各类违法违规报警信息的核查处理率是否达到90%以上,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1.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12.企业车辆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行为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经营行为 | 13.客运班车是否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四十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市级 县级 | ||
14.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行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15.是否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16.是否按照规定在发车前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告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17.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9.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核查培训学时是否符合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九条、第二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0.企业有实习学生的,根据实习学生名册及培训记录,是否对实习学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是否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1.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学时是否符合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2.是否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23.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24.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六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25.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五章《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 | 市级 县级 | |||
26.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七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7.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 市级 县级 | |||
客运站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存在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经营行为 | 3.是否存在允许无经营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让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及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出站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改变客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7.设立的停靠点是否按照规定备案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公布运输线路、配客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10.行包托运是否实名制托运,是否进行安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11.是否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制度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12.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4.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监督考核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15.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6.企业有实习学生的,根据实习学生名册及培训记录,是否对实习学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是否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7.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8.危险品查堵岗位工作人员和安全例检人员的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二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9.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20.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21.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五章《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 | 市级 县级 | |||
22.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七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取得线路运营权、是否与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签订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后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人员资质 | 2.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乘务员(如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运营服务 | 3.是否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走向、站点、时间和班次运营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十九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十二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4.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安全操作规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十八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监督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8.企业有实习学生的,根据实习学生名册及培训记录,是否对实习学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是否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11.是否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并为车辆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应急设备,保证安全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12.是否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四十七条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六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13.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六项、第八十一条《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四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14.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15.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车辆是否取得道路运输证,且不存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情形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人员资质 | 3.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注册手续,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4.出租汽车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了继续教育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运营服务 | 5.是否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6.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监督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1.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六项、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四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12.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13.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网约车平台公司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有按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记录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运营服务 | 3.是否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乘客投诉处理制度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十七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履行运营服务标准,未存在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及违规收费的行为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三十九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八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按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存在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七项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6.是否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四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4.5吨以下普货运输经营者除外) |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对从事站场经营的,检查其是否进行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六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3.车辆是否取得道路运输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市级 县级 | |||
4.从业人员是否符合从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 |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 | 市级 县级 | |||
车辆管理 | 5.车辆是否按照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车辆技术等级是否达到二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市级 县级 | |||
运营服务 | 7.是否建立运输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是否有详实的货主信息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按规定对运营车辆进行进出站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货物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设施设备 | 10.是否具有与其有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道路、称重、监控等设施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条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1.查阅站场作业设备和相关的保养维护制度和台账,检查作业设备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安全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12.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动态监控(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 13.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4.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且监控平台接入联网联控系统、并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15.对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中各类违法违规报警信息的核查处理率是否达到90%以上,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6.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17.企业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行为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18.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19.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0.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21.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监督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2.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3.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4.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25.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 市级 县级 | |||
26.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27.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28.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9.站场经营者是否与入驻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入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 | 市级 县级 | |||
30.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31.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是否安装称重监控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二条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七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二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存在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等情形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4.车辆是否取得道路运输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 市级 县级 | |||
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是否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五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运输管理 | 6.是否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并妥善保存电子运单不少于12个月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车辆管理 | 7.车辆是否按要求进行维护、检测,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8.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是否经检验合格且未超出检验有效期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定期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有相应检查记录,且保存时限不少于2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0.运输车辆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动态监控 | 11.是否足额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2.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且监控平台接入联网联控系统、并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13.对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中各类违法违规报警信息的核查处理率是否达到90%以上,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4.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15.企业车辆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行为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16.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的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17.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1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9.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监督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0.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1.企业有实习学生的,根据实习学生名册及培训记录,是否对实习学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是否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2.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3.是否按规定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4.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 市级 县级 | |||
25.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26.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同时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27.是否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四条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28.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9.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 | 30.是否取得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31.抽查从事相关业务经营活动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 市级 县级 |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通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制度规程 | 2.是否具有将经营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车辆和教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公示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是否组织教练员参加职业道德和教练业务的继续教育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九项 | 市级 县级 | |||
教学培训 | 5.是否按照规定向结业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6.教练员是否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培训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培训记录》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8.是否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监督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11.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2.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3.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14.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15.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通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维修服务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市级 县级 | |||
制度规程 | 3.是否存在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否建立配件采购登记制度,建立配件登记档案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7.是否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监督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1.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2.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13.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14.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从事汽车租赁、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从事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是否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是否通过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时限超过15天的,是否已办理变更备案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运营服务 | 2.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是否明示服务项目、流程、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投诉电话;是否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保存租赁经营信息,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是否存在随车提供驾驶劳务现象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3.是否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运营服务 | 2.是否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明确实际承运人及其车辆及驾驶员进入和退出平台,托运人及实际承运人权益保护等规定,建立对实际承运人的服务评价体系,公示服务评价结果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是否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4.是否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通用部分 | 经营资质 |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驾培为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具有道路运输证或出示电子证件,且证件不存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情形(教练车不适用)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二十六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条 | 市级 县级 | |||
人员资质 | 3.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且证件不存在失效、伪造、变造等无效情形(教练车不适用,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取得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二条、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车辆设备 | 4.是否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九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动态监控 | 5.是否按照规定安装或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是否存在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情况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6.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包车客运(含非定线旅游客运)及班线客车(含定制客运、定线旅游客运) | 经营行为 | 7.包车客运是否具备包车客运标志牌,并按规定放置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包车客运线路是否存在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或者旅游客运运行线路起、讫点均不在旅游景区(点)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9.包车客运是否持有包车合同,是否存在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客的行为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10.包车客运是否擅自更换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1.包车客运是否按照规定在发车前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告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八项 | 市级 县级 | |||
12.是否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13.凭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运营的客车是否按正班车的线路和站点运行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4.班线客运车辆是否擅自更换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是否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15.班线客车是否按照规定在发车前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告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八项 | 市级 县级 | |||
16.定制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是否按照规定备案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七项 | 市级 县级 | |||
17.网络平台发布的提供班车客运经营者、联系方式、车辆品牌、号牌等车辆信息以及乘车地点、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是否一致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8.是否超出班车客运经营者许可范围开展定制客运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19.班车、包车客运车辆是否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以及受理投诉部门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条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放射性) | 经营行为 | 20.是否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是否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21.罐车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22.是否使用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危险货物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23.是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 市级 县级 | |||
设施管理 | 24.托运人是否按照要求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标志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25.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 货物管理 | 26.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大件运输车辆(除检查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需检查的事项外,还需检查下列内容) | 经营行为 | 27.车辆是否符合国家制定或交通标志标明的限高、限长、限宽、限载的标准,所载物品是否可解体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28.是否取得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随车携带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9.大件运输车辆的行车记录,车辆是否按照通行证上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公路;车型、车号及装载等情况是否与签发的通行证一致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30.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所装货物上,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应检查随行护送车辆是否与通行证载明的信息相一致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31是否存在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 市级 县级 | |||
32. 是否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出租汽车 | 33.是否按规定设置并使用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IC卡刷卡器或者信息化管理设施、是否违规收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十一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项、第八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三十一条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34.是否存在未经乘客同意拼客或绕道行驶行为 35出租汽车驾驶员是否存在超越核准经营区域运营的行为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项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四十二条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第六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36.是否有拒载、倒客、甩客、中断服务现象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七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37.是否主动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五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38.是否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七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39.是否存在在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行为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 | 市级 县级 | |||
车辆管理 | 40.车容车貌是否符合要求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三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七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教练车 | 制度规程 | 41.是否在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练场或公安部门指定的训练道路从事教练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经营行为 | 42.是否使用教学车辆从事驾培活动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网络货运 | 经营行为 | 43.是否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是否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运输的货物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44.是否将受理的业务交由不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经营者承运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款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45.是否超出车辆核定的载货限额进行配载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46.从事零担货物运输经营的,应是否按照《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对托运人身份进行查验登记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网约车 | 经营行为 | 47.是否保证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48.是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公路执法巡查 | 货物着地行驶或者车辆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或者密封措施 侵害或者损坏公路、公路用地路产、路权的情形 | 1.是否存在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存在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行为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存在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4.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或者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外,是否存在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存在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存在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存在擅自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护路林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存在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或者利用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违法堆放物品,搭建或铺设有关设施(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或高于1kV的电线)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存在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7)》第九条、第十七条 《南京市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办法(2012)》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7)》第二十九条 《南京市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办法(2012)》三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11.是否存在擅自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等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2.是否存在擅自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行为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13.是否存在擅自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14.是否存在擅自更新采伐护路林、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树木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15.是否存在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16.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是否存在非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经合法修建的建(构)筑物是否存在扩建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7)》第二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7)》第二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7.是否存在损坏、擅自挪动建筑控制区标桩、界桩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18.是否存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9.是否存在擅自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20.是否存在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利用公路桥梁进行带缆、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在公路桥梁桥孔内堆放物品、明火作业、搭建各类设施;倾倒渣土、垃圾,焚烧物品;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场晒粮、设置障碍、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堵塞公路排水沟渠、填埋公路边沟;损坏、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其他行为。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七条 《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7)》第六条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五条 《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7)》第二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1.是否存在货物着地行驶或者车辆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或者密封措施的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22.是否存在未按规范设置施工标志和安全标志的施工活动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十条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23.是否存在扰乱渡口渡区秩序的行为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十二条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4.是否存在超载渡运、擅自关闭收 费道口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十条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25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提交资料或者报送有关信息、数据 | 《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公路安全保护范围内影响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的情形 | 26.公路两侧危险作业控制区内,是否存在采矿、挖砂、采石、取土、进行爆破作业、倾倒废弃物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公路边坡坍塌、路基沉陷、路面损坏、桥梁及隧道设施损毁等危及公路安全的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27.公路两侧危险源控制区内,是否存在生产、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8.公路桥梁周围禁止采砂区内,是否存在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规定范围内采砂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29.公路两侧危险作业控制区内,是否存在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30.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水路运输经营者检查 | 经营管理 | 1.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经营运输船舶的营运证是否齐全有效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为其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4.从事班轮运输业务是否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管理 | 5.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四条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是否签订岗位责任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建立海务、机务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制订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市级 县级 | |||
普通货物、客运、集装箱港口经营人检查 | 资质条件 | 1.是否取得有效《港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九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按照《港口经营许可证》开展港口经营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九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按规定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七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设备设施 | 7.安全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9.强检设备、特种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是否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教育培训 | 10.是否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11.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并按期复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市级 县级 | |||
12.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相关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培训,能履行规定的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六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八十条 | 市级 县级 | |||
作业管理 | 13.是否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或者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14.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15.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措施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16.是否按照码头泊位性质和功能接靠船舶或者超过码头靠泊等级接靠船舶(接靠满足相关条件的减载船舶除外)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7.是否对登船旅客及其携带或者托运的行李、物品以及滚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18.是否装载超出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或者超出船舶、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20.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1.是否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2.是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应急管理 | 23.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质,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应急演练结果进行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4.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检查 | 资质条件 | 1.是否取得有效《港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九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按规定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按附证内容开展合法经营,附证处于有效期内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按规定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按符合证书内容开展外轮装卸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三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七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并备案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二项、第八十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5.装卸管理人员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6.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考核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生产保障 | 7.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教育培训 | 10.是否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1.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并按期复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市级 县级 | |||
12.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相关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培训,能履行规定的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六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八十条 | 市级 县级 | |||
作业管理 | 13.是否按规定开展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作业,在开始24小时前将作业委托人、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14.是否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十四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15.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16.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设备设施,并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7.正在投入使用的强检设备、特种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18.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是否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是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19.是否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0.是否装卸、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危险货物或者外包装没有相应标志的包装危险货物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21.是否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22.是否将危险货物储存在专用库场、储罐内,或者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在专用库场、储罐内单独存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23.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24.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港口作业区内从事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5.是否装卸国家禁止通过该港口水域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或者如实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以及发现危险货物的包装和安全标志不符合相关规定仍进行作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6.是否具备其作业使用的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分布图、安全技术档案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27.港口从事危险货物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作业前,是否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和作业船舶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 市级 县级 | |||
28.港口作业委托人是否按规定向港口经营人提供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有关资料,是否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29.是否按照码头泊位性质和功能接靠船舶或者超过码头靠泊等级接靠船舶(接靠满足相关条件的减载船舶除外)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30.是否装载超出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或者超出船舶、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重大危险源管理 | 31.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32.是否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33.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34.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35.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向从业人员通报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36.是否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37.是否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条 | 市级 县级 | |||
应急管理 | 38.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39.是否将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40.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检查 | 经营管理 | 1.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是否与其管理的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根据与其签订代管协议的代管船舶艘数,是否配备满足相应数量要求的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船舶安全管理、船舶设备管理、航海保障、应急处置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有出租、出借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件的行为,是否有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资格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为未依法取得船舶营运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的船舶提供船舶管理业务;接受委托提供船舶管理服务的,是否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协议;发生相关变动时是否及时履行相应报备手续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取得安全与防污染符合证明(DOC),DOC证书适用船舶种类是否与其管理船舶种类相适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现场监督检查 | 防污设施 | 1.港口、码头是否按规定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接收证明 | 2.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是否按规定向船方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检查 | 运行方案 | 1.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运行方案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六条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2.运行单位是否未经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同意,调整运行方案中的运行条件、开放时间、调度规则、养护停航安排等内容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 市级 县级 | |||
3.运行单位是否按照运行方案开放通航建筑物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 市级 县级 | |||
4.运行单位是否按照调度规则进行船舶调度,是否无正当理由调整船舶过闸次序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 | 市级 县级 | |||
5.运行单位是否及时开展养护,是否因养护原因造成通航建筑物停止运行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6.运行单位养护停航时间是否超出养护停航安排规定时限,超出时限是否重新报批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通航环境与秩序巡查 | 通航环境保护 | 1.是否存在侵占、损坏、遮挡和涂改等影响交通标志(专设标志)功能正常发挥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权属(管理)单位管理、维护的桥梁等临跨河构建物是否满足航道通航标准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存在擅自向航道和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4.航道和港口水域是否存在设置渔具、水产养殖设施养殖、种植活动、捕捞作业等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5.航道是否存在沉船、沉物等碍航物,碍航物是否采取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市级 县级 | |||
6.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港口水域是否存在采砂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在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南京市航道管理条例(2013)》第三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南京市航道管理条例(2013)》第四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第六十条 《南京市航道管理条例(2013)》第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南京市航道管理条例(2013)》四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存在在航道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南京市航道管理条例(2013)》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九条 《南京市航道管理条例(2013)》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存在擅自从事港口经营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 建设单位 | 1.建设单位是否对公路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施工单位 | 2.施工单位是否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3.施工单位是否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4.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是否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市级 县级 | |||
工地试验室 | 5.设立工地临时实验室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数据报告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执法检查 | 建设单位 | 1.建设单位是否对试运营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七条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二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建设单位是否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公路工程组织交工验收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六条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二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3.建设单位是否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公路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三条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二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4.建设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5.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6.建设单位是否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审查合格后施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7.建设单位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经批准后施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8.建设单位是否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监理单位 | 9.监理单位是否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市级 县级 | ||
10.监理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市级 县级 | |||
承包单位 | 11.承包单位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试验检测机构 | 12.试验检测机构是否在同一工程项目标段同时接受建设和施工,或者施工和监理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交通工程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 建设单位 | 1.建设单位是否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2.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设计单位出具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或者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施工单位 | 3.施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4.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合格从事相关工作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5.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6.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7.施工单位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8.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9.施工单位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10.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1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12.施工单位是否实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13.施工单位是否因未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14.施工单位是否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5.施工单位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6.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7.施工单位是否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18.施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其他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市级 县级 | |||
19.施工单位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应急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0.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1.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 | 市级 县级 |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22.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市级 县级 | ||
监理单位 | 23.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4.监理单位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5.监理单位是否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6.监理单位是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7.监理单位是否按照监理规范实施旁站监理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装载配载检查 | 1.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是否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备注:该检查事项为无处罚依据事项,下同。 | 县级 | ||
道路客运经营者检查 | 车辆技术管理 | 1.是否按规定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九条 | |||
2.是否按照“一车一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动态监控 | 3.是否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五十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4.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例会是否至少每月召开1次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十条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6.企业主要负责人初次培训和每年再培训的档案,初次培训是否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九条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至少每三个月开展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8.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劳动保险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9.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按照“一人一档”建立了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11.是否规范填写行车日志、开展行前测评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四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12.车辆安全带、轮胎、安全锤、三角木、反光背心、灭火器、三角牌等是否齐全有效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经营行为 | 13.班车客运是否与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客运站经营者检查 | 经营行为 | 1.需要终止经营的,是否有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的证明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建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对本单位始发的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措施防止未检的营运客车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二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发车前进行旅客系固安全带等安全事项告知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八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按照“五证一牌”要求报班,是否建立健全营运客车报班记录并妥善保存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二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设施设备 | 5.是否按照站级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管、安全应急设备,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 200-2020)《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有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的场所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二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六条 | 市级 县级 | |||
8.主要负责人初次培训和每年再培训的档案,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初次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且有培训记录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9.客运站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年度及长期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否有会议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6个月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十条 | 市级 县级 | ||||
11.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检查 | 安全生产 | 1.是否在车辆规定位置公布运营线路图、价格表、在规定位置张贴统一制作的乘车规则和投诉电话、张贴禁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的提示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建立新能源车充换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通知》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检查 | 安全生产 | 1.是否具有最近1年的车辆维护记录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3.巡游出租车辆是否安装计程计价设备、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4.巡游出租车辆是否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网约车平台公司检查 | 安全生产 | 1.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检查 | 车辆管理 | 1.是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且及时更新、记录详实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动态监控 | 2.是否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3.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大件运输(如有) | 4.是否按照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160号) | 市级 县级 | |||
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实际车辆数量是否仍然具备开业许可要求的最低车辆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地,并封闭管理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 市级 县级 | ||||
车辆管理 | 3.是否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技术负责任人和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按照“一车一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动态监控 | 5.是否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6.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规范填写行车日志、开展行前测评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8.车辆安全带、轮胎、三角木、反光背心、灭火器、三角牌、个人防护装备等是否齐全有效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7-2018)4.3.1、4.4.2、4.4.3、4.4.4 | 市级 县级 | ||||
9.异地经营(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市域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应当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市级 县级 |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除上述检查内容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还需检查以下内容) | 10.是否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检查 | 组织机构及人员 |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设置教学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结业考核、教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档案管理等部门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6. | 市级 县级 | ||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设立培训机构负责人、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结业考核员、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岗位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8.1 | 市级 县级 | ||||
3.驾教练车管理员是否具有汽车、机械、机电、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8.8 | 市级 县级 | ||||
4.计算机管理人员是否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第8.9 | 市级 县级 | ||||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足额配备教学与管理相关岗位的专职人员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第8.10 | 市级 县级 | ||||
设施设备 | 6.是否足额配备教练车辆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9.2.1、9.2.2 | 市级 县级 | |||
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10.1 | 市级 县级 | ||||
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10.2.1、10.2.2、10.2.3、10.2.4 | 市级 县级 | ||||
9.场地训练项目设施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5.1.1、5.1.2、5.1.3、5.1.4 | 市级 县级 | ||||
10.场地道路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5.2.1、5.2.2、5.2.3、5.2.4、5.2.5、5.2.6 | 市级 县级 | ||||
11.交通信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5.3.1、5.3.2、5.3.3 | 市级 县级 | ||||
12.教练场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配备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CB/T 30341—2013)7.2、7.3 | 市级 县级 | ||||
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设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11.1.3 | 市级 县级 | ||||
1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在教学区域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休息座椅,设有卫生、饮水设施及采暖、制冷设备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13.1 | 市级 县级 | ||||
1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提供网络(电话)预约、学员自主选择教练员、学员对教练员进行教学评价及网络(电话)投诉等服务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13.2 | 市级 县级 | ||||
1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生活区域、训练道路两侧及场内空地是否进行绿化布置。教练场地绿化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13.4 | 市级 县级 | ||||
17.教练场是否设置封闭设施,教练场地与办公、教学和生活等区域之间是否有隔离设施,并设有专人看守的通行口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7.1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18.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检查 | 制度规程 | 1.是否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按照规定公示了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第六项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项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八项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5.是否在机电设备的工位或设备处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04)6.2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在使用与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粉尘、压力容器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立明显的警示、禁令标志 |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04)6.3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环境保护条件 | 8.是否设置有害物质储存区域 |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14)7.1 | 市级 县级 | |||
9.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配置的处理“四废”及采光、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14)7.2 | 市级 县级 | ||||
10.涂漆车间是否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干打磨工艺的,是否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及通风设备 |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14)7.3 | 市级 县级 | ||||
11.调试车间或调试工位是否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14)7.4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检查 | 安全生产 | 1.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者检查 | 经营资质 | 1.是否具有有效道路运输许可证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 市级 县级 | ||
运营服务 | 2.是否对实际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进行审查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建立健全投诉和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安全生产 | 5.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包车客运 | 经营行为 | 1.是否填写行车日志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危险货物运输(含放射性) | 2.是否填写行车日志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班线客运 | 3.是否填写行车日志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巡游出租汽车 | 4.是否按照规定喷涂车身颜色、标明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放置服务监督卡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公路执法巡查 | 公路安全保护范围内影响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的情形 | 1.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进行疏浚作业的情况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高速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水路运输经营者检查 | 经营管理 | 1.是否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自有船舶运力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项、第七条 | 市级 县级 | ||||
3.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海务、机务主管是否具有不低于其所管理船舶的从业资历、经历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四项、第八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14〕141号 | 市级 县级 | ||||
4.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船员比例是否达到(普货)25%/(危货、客运)50%,专职管理人员、高级船员是否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第九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14〕141号 | 市级 县级 | ||||
5.海务、机务及安全与防污染委托代管的船舶是否有委托管理协议,代管船舶管理公司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14〕141号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对托运人身份信息、托运货物信息进行登记并保存至运输合同履行完毕后6个月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 市级 县级 | ||||
7.是否按规定及时、正确报送统计信息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8.是否有违规经营记录和安全事故记录,发生事故是否及时上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9.相关人员、固定办公场所、委托船舶管理企业或委托管理协议等发生变化,以及经营的船舶发生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后,是否及时履行相应报备手续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向社会公布国家规定的不得随船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清单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市级 县级 | ||||
11.是否能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凭证、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普通货物、客运、集装箱港口经营人检查 | 生产保障 | 1.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作业管理 | 2.是否按照规定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公布所经营拖轮的实时状态,供船舶运输经营人自主选择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污染防治 | 4.是否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责任,是否拒绝接收船舶送交的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按照规定向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服务 |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或者应急预案、记录或者报送岸电供电信息、提供岸电服务,是否发生岸电设施出现故障不及时维修导致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使用情况 |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应急管理 | 7.是否按规定将应急预案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检查 | 生产保障 | 1.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2.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将安全评价报告意见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作业管理 | 3.是否按照规定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严格执行船岸检查制度,认真落实《船岸安全检查表》的要求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5.港口作业是否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是否设置明显标志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6.是否建立危险货物作业信息系统,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是否在作业场所外异地备份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 市级 县级 | ||||
污染防治 | 7.是否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责任,是否拒绝接收船舶送交的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 市级 县级 | |||
重大危险源管理 | 8.是否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
应急管理 | 9.是否按规定将应急预案向从业人员公布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 市级 县级 | |||
10.是否依法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器材、设备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 市级 县级 |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检查 | 经营管理 | 1.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是否定期登船检查船舶的安全技术性能、船员操作技能等情况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市级 县级 | ||
2.管理的船舶发生安全和污染责任事故是否及时报备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市级 县级 | ||||
3.是否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五条 | 市级 县级 | ||||
4.是否向管理部门报备签订的代管船舶的管理协议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市级 县级 | ||||
5.是否建立业务记录和安全管理台账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市级 县级 |
备注:1.以上事项,需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动态调整,并根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2.以上行政检查事项,还需结合《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业务履职标准》《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其他事项行政检查指引》的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