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理念,立足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执法监督三项职能,以法治力量筑牢长江生态保护屏障,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一是构建多维普法矩阵,绘就生态保护“法治画卷”。利用商住小区电梯媒体、户外媒体广告屏,滚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点内容60余天,通过“浦口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推送禁渔禁捕普法案例410例,累计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等长江保护宣传材料547份。结合江畔村组打造“守护一江碧水”长江文化主题墙绘,在东龙山郊打造“长江保护法”主题公园,设置法治打卡点、法治雕塑、石刻等,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打造企业发展“法治引擎”。组建由专职律师和公职律师构成的“长江大保护”法律服务团,广泛开展“法企同行”活动,深入临江产业园区64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沿江企业提供环保合规审查、环境风险评估等专项服务,帮助完善生态环保相关规章制度,协助整改环保隐患18项。创新“公证+环保”的服务模式,办理环境保护领域证据保全公证19件。
三是提升执法监督质效,筑牢长江保护“法治屏障”。强化生态环保领域执法监督,联动市监局、公安分局等执法部门开展辖区水域巡查,对长江沿线“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长江流域禁退捕工作等执法活动进行“伴随式”监督,督促执法机关在“长江大保护”执法活动中做到主动公示、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